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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3点击数:

来源:湖北日报 2020年1月22日 记者张进 1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指出,当前湖北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刻不容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疫情监测“三道防线”、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宣传引导、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压实工作责任,履职必严、失职必究

通知指出,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指挥长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成立专班统筹组织协调。各地参照成立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

要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履职必严、失职必究。

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不得躲躲闪闪、退避三舍。要直面问题,扑下身子,狠抓落实,不得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工作落实,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建立疫情监测“三道防线”,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各地要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重点医疗机构实施体温检测预警。

要做好发热人员管控,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体温检测,在各离汉通道采取严格筛查检测措施,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排查和留观。

要全面启动社区防控工作,由居委会(村委会)建立社区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加强入户排查和登记,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要提醒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

各市州至少确定1家定点医院,配足诊疗力量。各地要按照诊疗规范,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定点医院迅速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诊断试剂等医疗救治准备。一旦出现确诊病例,要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防护,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和医护人员感染。要提高对重症病例识别、诊断及救治能力,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

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各地要切实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准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要求,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大可疑病例排查力度,做好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调查和追踪工作,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坚持就地就近医治,落实属地管理,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

对来鄂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的外来密切接触者,实行到达地集中医院观察。

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变化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

国家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并参照甲类管理。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强化源头管控,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

各地要加强对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的管理,严格清洁、消毒、通风。

已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和设区的中等以上城市,严禁活禽交易,实行“禽类定点屠宰、无害化处理、白条禽上市”,其他地区落实农(集)贸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等制度。

加大对养殖业、餐饮业等涉及野生动物或与野生动物有关联的企业、单位的管控力度,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12320热线电话,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强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

省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公布全省疫情信息及防控工作情况,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消除社会恐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严肃工作纪律,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政令畅通,回应群众关切。

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各地要组织由领导干部、专家和业务人员组成的督导专班,采取划片包干、巡回督导的方式,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一督到底,限期整改。

要进一步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对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地区、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