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是进行计算机教学与实验的场所,为把机房建设成为条件优良、技术先进、服务周到的教学与实验场所,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 机房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指派专人(以下简称机房管理员)负责管理、专人(以下简称机房维护员)维修维护。
2. 各院实验教学使用机房必须事先将实验安排表报送技术中心,经技术中心主任同意,方可实施上机。无安排表的(或中心主任没批准的)本中心将不提供机房。机房管理员不得擅自开机房安排上机。
3. 带机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技术中心报到。由机房管理员负责打开机房并同带机人员(机房管理员协助)一起检查机房设备情况,检查无误后,带机人员办理使用机房登记手续。实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经带机人员同意方可离开机房,带机人员待上机人员全部离开机房后必须打开机房所有微机同机房管理人员(机房管理员协助)一起认真检查每一台微机,然后关掉主机电源和所用电器的电源,整理好机房,带机人员同机房管理人员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机房,最后由机房管理人员关好门、窗、切断总电源并落锁。
4. 带机人员需要有实验教案,学生要有实验报告,无实验教案和实验报告者将不准进入机房。
5. 凡进入机房者,带机人员负责检查上机人员证件,并做好登记。无证件者不准上机,上机人员不准携带包、袋、箱及维修工具等进入机房。上机人员必须注意保持机房的整洁和安静。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携带食品入内,不大声说话,不影响他人学习与工作。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6. 外来存贮介质(包括软盘、U盘、活动硬盘和光盘等)一般不得带入机房使用。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机房维护员同意,并经过严格检测方可上机使用。
7.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从事与实验相关的内容,带机人员需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任由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8. 在机房使用过程中,对不遵守上述规定者,机房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对不听从批评者,机房工作人员有权将其请出机房。
9. 机房使用过程中,带机人员对机房设备负责,如出现设备丢失,将追究带机人员责任。
10. 未经带机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许可,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
11. 非实验教学的集体上机需由使用处室提前与技术中心联系,报技术中心主任同意,以便及时安排。
12. 教师教学备课与科研上机,可直接由技术中心做出安排。
13. 机房维护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填写微机维修维护情况记载表。
14. 机房的一切设备均为教学科研设备,任何人不得借出,更不得据为己有。
15. 带机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者,取消带机资格并停止当次上机。
16. 管理人员同带机人员不履行交接手续者,一旦出现事故由机房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17. 带机人员对上机者不履行登记者,取消带机人员上机资格。
18. 没经主任同意,擅自开机房者,一旦出现事故由机房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19. 机房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全部由带机人员承担。
20. 机房钥匙由机房管理员专人负责,机房管理员不得将钥匙交给他人保管或使用。一旦出现事故由机房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1. 上述提取的事故指机器被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
以上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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